文字沒有情緒…
雖然有語助詞…
但仍然沒辦法很完整的表達情緒…
也常會讓對方會錯意…
長話為什麼不要短說…
說重點…
太生硬…
也失去原本該有要訴說的情緒…
正因為情緒難以完整表達…
所以必須不斷的用能用的詞彙去形容…
好比說…
爸媽抱著自己小朋友…
是幸福嗎…
情侶牽著手漫步…
是幸福嗎…
我想…
幸福只是概括…
因為對我來說…
那是遠勝於幸福的幸福…
所以…
當要訴說一件很動人的事情時…
能說就不要寫…
能長話就不要短說…
如果這樣還不能到心底…
那就用給他一個大大的擁抱…
將心底最真實的感受…
藉由體溫傳到對方心坎底吧…